立足本职化纠纷 为民解忧办实事-全球快讯

2023-07-06 16:23:48 来源:中国法院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俗话说,“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李某却因儿子不承担赡养费用,无奈来到法院寻求帮助,两次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2022年9月李某来到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立案,起诉自己的两个儿子,要求支付赡养费。立案人员接待后,得知其患有糖尿病需要常年吃药且生活困难,两个儿子因赡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立案人员决定先行组织诉前调解,争取在诉前化解李某与被告的矛盾。

承办法官本着“幼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原则,在深入了解案情之后,耐心倾听李某的想法和诉求,缓解老人与子女们之间的对立情绪,为双方创造宽松和谐的调解氛围,并结合法律、道德和亲情对子女进行耐心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诫子女应主动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使老人在经济上得到供养,在精神上得到慰藉,在生活上得到照顾。经过调解,李某的儿子表示会承担照顾李某的责任,承诺每月给付李某600元生活费,平时也会在精神上多陪伴老人,双方达成诉前和解协议。

本以为此次调解后案件圆满结束,却不想,2023年4月,母子再次因为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大儿子自上次法院调解后,只支付了三个月的赡养费后就拒绝支付。李某第一时间想通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来到法庭起诉二被告。哈拉海人民法庭受理此案,2022年5月,经开庭审理,判决二被告每年给付原告8000元赡养费。

“千万经典,孝义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案中的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想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是对法律的认可,也是对法院的信任,农安法院在受理案件时积极办理、尽心尽力,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充分考虑和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效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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