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清算人员由哪些组成

2023-06-21 20:01:30 来源:法问网

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不少人对保险公司清算人员的组成会产生疑惑,关于这一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的规定,下面就有律霸网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相关资料图)

一、保险公司清算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还债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规定,破产还债程序依次是:

(1)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破产还债申请;

(2)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3)人民法院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4)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第一次公告后90日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5)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至作出破产宣告之前,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法院发出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此程序并非必经程序);

(7)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在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8)破产清算、终结破产程序、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律霸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清算人员由哪些组成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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