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怎么补办要多久

2023-04-16 11:15:59 来源:问法网

当事人要离婚的,自愿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到离婚证。领取后就代表着双方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夫妻人身关系结束。

那么,离婚证怎么补办要多久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证怎么补办要多久

若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当场就可以领证,不需要等待。


(资料图)

离婚证丢失,民政局进行补办的办理程序: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证一个人如何补办?

一个人可以补领离婚证,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需要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以及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非本人如何补办离婚证?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离婚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证怎么补办要多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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