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误工费后还在上班算是诈骗吗,如何认定诈骗?|天天快看

2023-03-29 11:05:18 来源:法问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赔偿误工费后还在上班算是诈骗吗,如何认定诈骗?


【资料图】

网友咨询:我出了个交通事故,将骑电动车人蹭到受伤,医院检查说身体无大碍,需要休息,因对方要求赔付金额超出我负担能力,所以又选泽择了报警,交警到了以后,给我们调解的让我先赔他们钱,然后让我们再去交警队领事故认定书,再交与保险公司赔付,当时我是赔付了她1500元的十五天误工费,现在的问题是,交警让今天去领事故认定书,对方却去上班了,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

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朱陈康律师解答:

赔偿误工费后还在上班是不算诈骗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朱陈康律师解析:

诈骗罪的认定从以下的几方面去说:

第一点来讲,看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说携款逃跑或者将资金用于非法的行为、挥霍,这样的话就认定为他主观上存在的故意。

第二点需要认定的是,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隐瞒真相或者欺骗的行为,同时,需要是被害人自愿的交出一些财物。

第三方面认定来说,需要看是否达到了法定的一个量刑的标准。我们国家的诈骗罪立案的一个标准,是3000元到1万元之间,各地的标准不太一样,以北京为例是5000元。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售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赔偿误工费之后是否上班并不一定的诈骗,如果身体条件允许的话提前回去上班也是可以,但拿了误工费的话提前回去上班对方有权拿回来。

标签: 隐瞒真相 虚构事实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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