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另一方默示下的个人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3-03-28 08:18:36 来源:法问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夫妻另一方默示下的个人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2014年6月李某因个人生意发展向王某借款10万元,但王某要求李某找人来担保,李某于是找到双方都认识的朋友刘某,在向刘某说明了借款的情况后,刘某同意为李某担保。借款当日,刘某个人在借条上签字,其妻刘氏也在场,但未做任何表示。后李某由于经营亏损,借款到期后无法归还借款,王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刘某和其妻子刘氏承担保证责任。刘氏辩称自己未在借条上签字且该保证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重庆美翎律师事务所周厚林律师解答:


(相关资料图)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借款当日,刘氏虽然在场,但未明确表示同意且没有在借条上签名,不能认定刘氏也同意担保,只能认定未刘某的个人行为;同时,该笔保证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周厚林律师解析:

第一、沉默行为的认定只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才可用作意思表示。沉默是行为人没有进行任何积极的行为,其意思表示是不确定的,沉默效力的认定对行为人来说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负担性。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默示不能作为意思表示的形式,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用作意思表示的方式。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成立保证,应由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者在保证条款处签字,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立保证必须由保证人作出明确表示。

第二、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人的担保是以个人信用对外担保,物的担保是以财产对外担保,虽然两者最终都要以财产来实现保证,但是两者的法律效果明显不同。对于人的担保,债权人是基于对担保人信用和履行能力的相信和认可才会接受,因此,人的担保更多关注于保证人自身的信用,其具有明显的个人属性。

第三、个人担保所形成债务不属于法律上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意思表示 婚姻关系

MORE >特约记者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